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
1)负责制订年度招生、就业工作计划,协调、指导各系招生、就业工作。
2)负责招生宣传、咨询、新生录取及学籍办理的组织工作。
3)负责新生录取、入学资格复查。
4)负责对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毕业教育。
5)负责学院职介中心的管理,开发校外分教点、校外实习基地和就业渠道。
6)负责提供社会就业市场信息,组办跨系毕业生校内外供需见面会。
7)负责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满意度的调查和分析。
8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